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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秩序——患者权力与义务更新时间:2024-12-08 编辑:宣传科
患者权利 (1)基本医疗权:任何患者都享有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的权利。 (2)知情同意权:患者有权了解自己所患疾病的诊断、治疗、处置及病情预后等信息,对诊疗方案有选择权和决定权。 (3)保护隐私权:患者有权维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,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为之保密。 (4)监督权: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。 (5)人格尊严、宗教信仰、民族风俗习惯等得到尊重的权利。
患者义务 (1)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。 (2)积极配合诊疗护理的义务。 (3)尊重医务人员及其劳动的义务。 (4)承担医药费用的义务。 (5)支持医学科学研究及教学培训的义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