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远程医疗——远程医疗服务更新时间:2024-12-08 编辑:宣传科
服务项目: 根据《山东省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我院为患者提供远程会诊、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。 服务流程: 1.科室根据患者病情,提出远程会诊申请并上报医务处。 2.申请会诊科室负责准备患者的基本信息、各种检查数据(化验单、心电图、病历数据)扫描件、CT胶片等扫描件、PACS影像原始文件等所有的患者病历材料。 3.医务处向会诊医院提交远程会诊申请(文字资料、图像资料),与会诊医院确定时间、专家级别与会诊费用。 4.通过登录远程会诊服务平台,发起远程会诊申请,根据平台的要求,录入患者信息及病历等资料。根据实际需求,选择会诊类型,会诊专业。 5.在约定的会诊时间,通过远程视频方式,进行远程会诊。 6.结束会诊,等待专家报告手稿回复。 7.关闭远程会诊硬件设备。 8.登录远程会诊平台,打印出专家的诊断报告,进行留存及交付给患者。 9.远程会诊结束。 收费标准: 参照山东省物价局远程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。
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: 滨州市中心医院远程医疗服务由医务处负责联系并进行参与、监督、管理。 联系电话: 0543-532165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