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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建立胸痛门诊及 规范胸痛患者就诊的规定

更新时间:2022-09-13   作者:宣传科

关于建立胸痛门诊及

规范胸痛患者就诊的规定


为使胸痛患者得到高效、精准的诊疗,按照胸痛中心建设的要求,我院建立胸痛门诊,胸痛门诊设在急诊科。下面就胸痛门诊及胸痛患者就诊做如下规定:

一、急诊科胸痛门诊负责胸痛患者的诊断和处理。胸痛患者无需挂号,直接到胸痛门诊就诊。

二、门诊大厅导诊人员、挂号室及门诊医生护士遇到胸痛患者,引导或告知患者直接到急诊科胸痛门诊就诊,无需挂号。

三、检验科、CT室(放射科)、心电图室、彩超室、药房等科室对于胸痛患者均要做到优先检查、优先发药。

四、发生以下情况进行处罚并全院通报批评:挂号室为胸痛患者挂号至非胸痛门诊,发现一例,扣罚当事人200元。胸痛门诊以外的医生私自接诊胸痛病人,发现一例扣罚当事人200元。


五、胸痛门诊按照相关流程做好接诊、救治、分诊和病历书写工作,对于非心源性胸痛患者,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后转相应科室门诊或住院,各科室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到达,不得推诿或拒收。

六、门诊部做好胸痛门诊和胸痛患者就诊工作的检查督导。并做好引导、宣传、解释工作。



门诊部

2019年3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