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入院须知
一、病员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指导,与医护人员充分合作,服从治疗和护理,安心养病。
二、病员要搞好个人卫生,注意遵守医院公共卫生规定,经常保持病房内、外环境整齐清洁和安静。 (1)医院内严禁随地吐痰和乱丢垃圾。 (2)病区及走廊内不得停放自行车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防失窃。 (3)病区及走廊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吸烟饮酒,不得进行赌博活动自觉遵守有关规定。、 (4)病员不得向病室窗外或随地倒脏水。 (5)垃圾应丢入垃圾篓内,不得将瓜皮果壳和其他杂物丢入洗面盆和抽水马桶内。 (6)病室内及卫生间设施不得故意损坏,损坏照价赔偿。 若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给予告诫或经济处罚。 三、病员可带必须生活用品,饮食应服从医护人员指导,一般由食堂提供服务。电饭锅、电炉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室使用。如需加工饭菜可到食堂加工,适当收取加工费。 四、病员应按时休息,治疗查房期间(早上7:30~9:30),中午(11:00~13:00)及晚上10:00以后,请不要打开电视机。病房应在晚10:00统一熄主灯(抢救病房除外)。在诊疗期间不得离开病房,不得外宿,特殊情况外出要向医护人员请假。 五、陪护、探视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: (1)陪客不得睡在病床上。陪客需经护士同意方可留宿。病房内陪护椅,在白天应统一收好,以便治疗和抢救。 (2)上午查房时间、中午病员休息时间、晚上休息时间,谢绝探望。 六、病员须注意节约用水、电,爱护公物,如有丢失及损坏要照价赔偿。病员无事不要进办公室,不准翻阅医疗文件。 七、病房大楼配备空调,冬季取暖自11月至次年3月,夏季制冷自6月至10月,在空调未开放期间,请不要打开空调开关。在空调开放期间应及时关闭门窗,调节到适当温度。 八、 病房内生活设施出现故障,及时与护士站联系。 十、病员之间,应团结友爱、互相帮助。 |